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州、省直单位、省管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及中央驻青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考核字[2023]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青廉责办[2023]1号)安排,定于2023年3月3日上午9:00在智慧大厦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考核大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附后)提前15分钟入场,原则上不予请假。学生代表请校团委负责通知和组织。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