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指示精神。根据青海省体育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广泛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的通知》(青体办〔2019〕62号)精神,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健康青海、健康校园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实施工间操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的重要性
校内各单位要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建设健康中国的政治高度,切实抓好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和落实工间健身制度。积极推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倡导“快乐工作,快乐学习,健康生活”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树立“健康第一,全面发展”的健康意识,达到“以操促德,以操辅智,以操健体,以操团结,以操发展”的目的,以此凝心聚力,激发活力,提振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基本原则
工间操以教职工为主,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学生以阳光体育、课外活动为主,各院系为单位组织开展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推广普及活动。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相对集中,课余时间,全员参与,教育育人,和谐向上。
三、时间安排及培训
1.培训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各单位组织优秀骨干教师邀请指导教师开展培训工作;体育部负责做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培训教授工作,原则上以联系院系的体育指导教师为主教授培训;利用好网络及信息化手段,制作广播体操分解动作视频等多媒体进行培训。
2.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起。
教工每天10:20—10:40开展活动(不含上课教师);届时校工会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观摩。
3.评比比赛:2019年10月校工会组织开展教职工广播体操展演展示和比赛评比活动。
四、组织实施
1.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全员参与,按时保质参加广播体操及职工工间操活动,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宣传部负责广播体操推广普及、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宣传工作。各广播台负责每天在固定时段安排播出第九套广播体操相关音乐,保障工间操活动顺利开展。
3.医学院、牧科院、昆仑学院、继教学院在本单位院内开展活动,场地自选,就近为宜,相对固定。附属医院参照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作顺利开展,校级层面上成立青海大学推广普及广播体操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之重
副组长:张世春 李林贤
成 员:苏占海 杨爱荣 李培光 刘素英 李双元
王永杰 杨汉宁 郭翀琦 唐于峰 王兆军
洛 嘉 陈柏昆 贾红光 武永亮 李长忠
卓玛本 张西海 冯 莉
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作落到实处
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和落实工间操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办好培训,扩大参与面,提高参与率,确保出勤率和实效性。
1.精心安排,措施到位。校内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工间操活动对师生教育和健体的重要意义;工间操不仅能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且可带动学校的其他工作健康和谐的向前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做到时间、场地、人员、指导教师“四个落实”。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校内各单位要把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和落实工间操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和落实工间操制度工作领导机构,指定专人,明确责任,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并将详细的工作安排计划于2019年6月18日前报校工会备案。
3.组织观摩,检查评比。学校将对本次活动适时进行观摩评比,做到平时评比与比赛相结合。
附件:教职工工间场地安排建议表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教职工工间场地安排建议表
(各单位可自选自定)
序号 |
单 位 |
场 地 |
1 |
医学院基础医学部 |
基础医学部楼北侧 |
2 |
农牧学院 |
农牧楼前广场 |
3 |
地质工程系 |
地质系楼前东侧 |
4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 |
科技馆南侧广场 |
5 |
财经学院 |
财经学院楼东侧 |
6 |
图书馆 |
图书馆楼前广场 |
7 |
省情研究中心 |
|
8 |
化工学院 |
化工学院楼西侧 |
9 |
国家重点实验室 |
国家重点实验室楼东侧 |
10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楼南侧 |
11 |
水利电力学院 |
综合楼前广场 |
12 |
土木工程学院 |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14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楼东侧 |
15 |
基础部 |
基础部楼东侧 |
16 |
藏医学院 |
藏医学院楼前广场 |
17 |
校本部昆仑学院职工 |
昆仑学院办公楼楼下 |
18 |
体育部 |
体育部楼下东侧 |
19 |
学报 |
科技馆南门前广场 |
20 |
人文素质中心 |
|
21 |
附中、附小、幼儿园 |
附中附小幼儿园院内 |
22 |
校机关 |
A、B、C行政楼楼下 |
23 |
后勤 |
专家公寓楼楼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