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18年寒假安排和下学期开学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1.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8日至3月2日,3月3日师生报到,3月5日上课。

2.拟定1月中旬召开校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有关要求,请相关人员统筹好时间,做好参会准备,具体事宜以组织人事部近日通知为准。各院系、各职能处室党委(总支、支部),按照《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会议前一周向校组织人事部报送工作方案,由组织人事部统筹选派督导组全程指导,务必精心组织,开出质量。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求于2月上旬前结束。

3.拟3月4日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深入基层,帮助困难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1.老干部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校办公室要做好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在岗职工的春节慰问工作。

2.校工会要做好特困职工的慰问和帮扶工作。

3.医学院要关心假期实习学生的生活学习,安排好春节前实习学生慰问工作。

   三、精心安排,丰富师生物质文化生活

1.各院(系、部)请于1月8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报至校学生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院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关注他们在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2.附属医院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准备,充实临床一线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

   四、加强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的要求》,做好廉洁自律,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杜绝“节日腐败”。

2.各单位要加强对假期师生外出的安全教育,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有关学生文明离校和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学生文明离校及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3.寒假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公车集中停放封存工作,校公车治理办公室将会同纪委对各单位公车集中停放封存工作进行检查。

4.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寒假期间,副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要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各院系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外出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报校组织人事部备案,并要求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不履行请假手续、不在组织人事部报备者,一律视为擅自离校。

5.放假期间校级、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青海大学安全维稳值班制度》(青大校综字〔2015〕15号),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对不认真履行者,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

6.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保卫处(电话:5311350)。总值班室负责人:杨文宏(手机:13997261291)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