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2023年第一次校领导工作例会研究决定,对全校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工作,特成立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丽荣 史元春
副组长:辛全洲 任延明 王晓英 顿珠旺秀
郭永发 梅生伟 刘玉皎 完 强
成 员: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郭永发任办公室主任,杨磊、杨应忠任副主任,负责工作推进和协调。
二、 具体内容
(一)清理范围
自2004年以来,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
(二)工作内容
各职能部门全面盘点、梳理、汇总由本部门负责起草,以学校文件形式正式公布的制度和已停止使用但暂未发文废止的规章制度。
三、 梳理依据和标准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要求的,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的,与学校工作实际和管理要求过时不相适宜的,已停止使用但暂未发文废止的规章制度,要予以废止。
(二)需要保留的制度: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要予以保留。
(三)需要修订的制度:部分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或尚不够完善的,或存在矛盾对立的,或在具体事项办理过程中与其他部门文件条目存在冲突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合并的,要修订完善。
四、 工作进度
(一)梳理汇总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
各部门组织专人对2004年以来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现行的校级层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查整理,填写《青海大学校级制度目录清单》(附件1);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调研并集体讨论后,按照适用保留、不适用修订和不适合废止的原则,分别填写《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保留清单》(附件2)《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不适用修订清单》(附件3)《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不适合废止清单》(附件4)。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审核签字,以报告形式详细说明工作开展情况,并将附件1-4及对应的制度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于8月31日前提交至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
各部门制定的文件,结合具体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与其他部门出台的制度文件及其条目有冲突的,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协商后提出相关制度文件及其条目的修改建议,并填写《青海大学校级制度建议修改文件及条目清单》(附件5)。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审核签字,以报告形式详细说明工作开展情况,并将附件5于9月30日前提交至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修订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
由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汇编成册,提请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召开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专题会议,针对现行制度文件体系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集中研讨,形成“废改立”反馈意见。各部门按照会议精神和反馈意见,组织专人开展修订工作,经分管校领导审定,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以学校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四)汇编印刷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适用的制度,汇编成册后发至校内各单位。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本着符合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本着符合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顾全局、打基础、利长远”,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制度僵化、制度空挂现象,重点解决相关制度不适用、相冲突、有矛盾的问题,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进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高起点筹划、高质量落实。
(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
制度建设是学校规范、高效运作的必要保障,是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和有效措施。各部门要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为基本要求,以防范问题发生为目标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检视,着力查找问题背后存在的制度漏洞和不足,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着力破解经常提、经常改,又反复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间的联系、对接与功能整合,确保学校规章制度之间以及各部门、单位内部制度与学校规章制度之间协调一致。
(三)主动担当、推动落实
制度建设是有效监督制约规范权力的必要形式,是落实“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重要载体。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规矩意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思维,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守正与创新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并重,做到制度文件“废改立”有规可依、有据可循、职责明确,确保制度工作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健全各领域系统、完整、科学且能够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规章制度。
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废改立”工作。
附件:1.青海大学校级制度目录清单
2.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保留清单
3.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不适用修订清单
4.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不适合废止清单
5.青海大学校级制度建议修改文件及条目清单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青海大学校级制度目录清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执行状态 |
注:汇总200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
附件2:
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保留清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注:汇总200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
附件3:
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不适用修订清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注:汇总200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
附件4:
青海大学校级制度不适合废止清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注:汇总200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
附件5:
青海大学校级制度建议修改文件及条目清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条目内容 |
起草部门 |
提出意见部门 |
具体意见 |
注:汇总200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来,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