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青海大学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 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文件精神和青海省教育厅对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要求,为做好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填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分工

统计工作由校党政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处、外事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科技处、校团委、发展规划处、老干部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图书馆、体育部等单位为责任单位负责完成。具体分工安排见《青海大学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填报内容

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主要调查学校基本情况、班级数量、学生信息、教工信息、授课情况、办学条件等指标,统计对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外国留学生、教职工(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咨询人员、图书期刊、资产设备、对外开展培训、校舍土地面积及功能等数据信息。

三、时间范围

统计时期:20229月1日(上学年初)至20238月31日(上学年末);统计时点:20239月1日(本学年初)。招生数、在校学生数为统计时点数,按学籍注册后的实有在校人数统计;毕业生数、学籍异动、对外开展培训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教职工(专任教师)的各项指标数据按统计时点和时期内的实际情况填报;校舍、资产情况统计核算到2023831日。

四、填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通过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网站的“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帐户和密码由校党政办公室分配,请各责任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统计人员”加入“青海大学教育统计工作QQ群(群号:854986789”,入群后按照“单位+姓名”格式修改备注名称。

(二)分校区填报:学生数、教职工数、校园占地、校舍功能等数据必须在分校区(校本部、医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医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畜牧兽医科学院、朝阳校区)系统中分别填报。其余数据在学校总系统中填报,分校区数据应与学校总表数据闭合。

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与分校区系统登录网址如下:

1.教育网入口(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2.联通IP入口(https://114.247.107.7:8000/#/)

3.电信IP入口(https://124.127.55.135:8000/#/)

五、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规模核定、财政经费拨付、招生计划制定和项目申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统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面准确统计数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对本部门提交的所有数据、支撑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2023年修订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报表指标内涵,依法开展统计。

(三)各责任单位数据填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同一指标内容须与“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本年度报送数据要与上年报送数据进行对比,增减幅在10%及以上的变动数据需提供书面核查说明(附件3)。

(四)各责任单位务必于9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纸质版、电子版报表(附件4)报送至校党政办公室,纸质版统计报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附件5)。校党政办公室将于1010日前完成报表统计汇总、平台导入、校验反馈、协调汇报等工作,并报校领导审核后提交教育部。

填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校党政办公室联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15500504959

办公地址:行政A320室


附件:1.青海大学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

     2.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3.青海大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说明

4.统计调查表

5.各单位报送报表封面(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