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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调工作纪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纪律管理,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根据近期工作情况,再次强调工作纪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原则上,校领导、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岗上班;教职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来校的到岗上班,其余教职工居家办公。

处级干部不能到岗上班的需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按照《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青大校办字[2015]13号)《关于严格执行处级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青大组人字[2016]32号),学校职能处室、院系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请假,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还需报学校主要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部备案;学校职能处室、院系副职及其他处级干部请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还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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