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连续报告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根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0号)要求,为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现请各单位全面排查自10月10日起,师生中有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旅居史、是否与喀什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是否与喀什来青人员有接触。
持续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单位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排查工作,排查结果(电子版)于28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qhdxmsk@126.com(附件1),若无此类情况电话通报即可。
要求全校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各单位若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青海大学疫情防控排查统计表
联 系 人:何 瑾
联系电话:17697350027
青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青海大学疫情防控排查统计表
序号 |
部门/院系 |
姓名 |
性别 |
身 份 |
接触方式 |
接触后本人行程轨迹 |
核酸检测医疗机构 (未做,填无) |
检测日期 |
检测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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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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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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